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穷书生脸色姜黄,眼神呆滞,像是突然闯进了新世界的乡巴佬,左顾右盼间略显束手无策。

这里是醉欢楼,整个盛京最气派、最热闹的销金窟,这样的书生每天都有,不管是姑娘们还是客人们都已经见怪不怪了,时间都是用真金白银来衡量的地方,谁又有时间来在意一个穷书生?

哪怕这个穷书生跟在败家大少爷身后。

穷书生元戈顶着一张刻意修饰过的脸环顾完整个大堂,此处和上次过来并无差别,只是此刻是营业时间,喧嚣太盛,脂粉酒气扑鼻而来,吵得她七窍倒有六窍应接不暇。她一边跟着宋子尧往楼上走,一边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,压着声音,“是一样的……和那簪子上味道。”

“嗯。”

刚一脚跨上楼梯的宋子尧一个踉跄,一时间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:所以,这两位果然是来闹事的吗?难怪还要这样乔装打扮,那今天之后,自己会不会被醉欢楼列为拒绝接待人群啊?或者从此以后,整个盛京城的青楼都不肯接待他这尊“煞神的领路者”了?

楼上下来个大腹便便的酒鬼,眼神迷离,脚步虚浮,跌跌撞撞地差点撞到兀自腹诽的宋子尧。

那酒鬼脾气大,自己差点撞到了人,还扯着脖子吆喝,“没长眼睛啊?怎么走路呢,知道你小爷我是谁吗?我!”他一挺腰间厚厚的赘肉,指着自己的鼻子凑了过来,声音陡然拔高,“我!我是佟家少爷佟慎之!”

?元戈定睛一看,对方打了个响亮的酒嗝,才继续说道,“——的至友。”

气势明显不及方才。

元戈这才了然,就说这佟慎之才多久没见,怎生一个人两个大了。

若是以往,宋子尧如何都要跟这人辨一辨身份高低贵贱的,只今日带着宋闻渊,他是一点事都不敢惹,正准备好脾气地道个歉就走,谁知那酒鬼却突然看到了元戈,“咿”地一声凑了过去,“哟,这位小书生生得倒是精致,可惜,投了个男儿身,糟践了……不若跟小爷我回去,给你换身衣裳,扮成了那女子模样,定是好看……如何?”说罢,竟是抬手就要朝着元戈脸上摸来。

她身形本就高挑,此刻伪装成男子的模样,也只是略显瘦削娇小了些。

冲天的酒气混合着那人嘴里的臭味扑面而来,元戈抬手挥开,却被宋闻渊更快地一把护在身前,同时抬脚就踹。

那人本就喝得稀烂,此刻站不稳,一屁股跌坐在了楼梯上,摇头晃脑地愣了片刻才觉得丢人,手忙脚乱地爬起来,又见着宋闻渊将人护在怀里的紧张劲,当下就乐了,“我还以为是个什么好鸟,啧……原来已经有主了。我说,小书生,你这主子可不兴跟,瞧着一副穷酸相偏还要来这销金窟,指不定哪日没钱逛窑子了直接把你卖小倌馆去!还是跟着我吧,我给你穿绫罗绸缎、给你吃山珍海味,再给你造一个巨大的金丝笼子,你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……哎哟!”

胖子又被人踹翻在地,这次跌得更重,头顶的珠光玉石晃人眼,晕了好一会儿没站起来,不知何时聚拢来的客人们哈哈笑着,指指点点。

踹人的是元戈。

元戈将宋闻渊护在她身前的手拉了下来,撸着袖口走到对方跟前,抬脚,稳稳踩在对方两腿间的那块台阶上,弯了身,勾唇一笑,姜黄木讷的脸突然间变了人似的,俊俏生动。

她拍拍对方弹性极佳的脸颊,笑,“若得我心,家境贫寒屋漏连雨又何妨,若不得我心,奉罗绮、穿金银、顿顿山珍又如何?只是,小爷我眼光高,只喜欢俊俏的,尊驾这模样……莫说是个金丝笼子了,就算是金山银山搬过来,小爷我就地给你建座孤坟埋咯!”说完,站起身来,就着自己的衣袍擦了擦手,垂眸扫向呆若木鸡的胖子,嗤笑。

毫不起眼的小书生,那一刻像极了蒙尘的珠玉,一阵风来,尘土尽散。

胖子的酒醒了三分,坐在台阶上一动不动,死死盯着几乎抵在自己裆部的布鞋,两条腿都隐隐发抖……

宋子尧也震惊了,弟妹这痞子模样演得入木三分!一口一个“小爷”的,哪里还有半点姑娘家的样子?这嘴里再叼上一根狗尾巴草,都能在赌桌上大杀四方的架势!宋子尧偷偷看了眼宋闻渊,就见着他满脸荡漾的表情,恨不得将“我家的、我宠的”几个大字写在脸上。

宋子尧立刻就意识到,嘚,没人管得了了。

“啊哟喂,这是怎么了?虹妈妈我离开多久,怎生就闹起来了?”虹岚摇着手中羽毛扇扭着胯走了过来,抬手间拨开看戏的人群,一边走一边赶人,“都围在这里作甚?是姑娘们的舞姿不好看了,还是歌声不好听了?又或者,我醉欢尘的美酒不好喝了?去去去,一边去,别堵在这里!”

虹岚还是跟上一次一般,一身富丽堂皇的打扮,穿金戴银,三千发丝间却只独独一根雕工并不精细的木簪,雕着朵不甚精美看不出品目的花。

元戈打量着虹岚,虹岚也在打量元戈,人精一样的视线一扫而过,微愣的表情隐没在热情的笑容里,“这位小哥很是面生,听说是宋大少爷的朋友?实在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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