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蓬蒿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醉释浮屠xhqls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秦泯邀请他上马。

林笑却鬼使神差什么也没问,就跨上了马背。

秦泯牵着马往前。

马儿走得很慢,一点也没有奔腾的狂傲,它懒散散悠悠闲闲,甚至还会扯几根路边的草嚼。

秦泯说这是追风喜欢的马,和他那匹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追风完全不一样的性子。

平日里就喜欢吃吃草、晒晒太阳,慢悠悠地闲逛。

林笑却好奇地问:“追风不急吗?”

“急不来。”秦泯笑,“除非踏雪自己愿意跑,否则即使追风撵它,它也懒得搭理。”

林笑却笑着摸踏雪,雪白的皮毛懒洋洋的性子,即使他坐上来,也不担心马跑得太急把他摔下马去。

秦泯就这样牵着林笑却慢慢地走,虽然没有疾奔,但林笑却感受到一种闲适的欢愉充盈心间。

走出了别宫,秦泯的追风就在不远处。

秦泯问林笑却,要不要试试一日千里的滋味。

林笑却虽想,却担心自己无法驾驭。

秦泯道:“世子可介意共乘。”

林笑却的目光从追风移到了秦泯身上,秦泯洒脱地笑:“绝不会让世子受伤。”

林笑却应了。

他离开踏雪,靠近追风。追风的脾气不太好,林笑却那一刹不服输,径自上前。追风前腿刨地快速吸气呼气打着响鼻,但直到林笑却上了马背,它也没有做出任何过激的举动。

踏雪自顾自啃着路边野草,追风驮着林笑却想要亲近踏雪,一向懒散的踏雪居然毫无预兆地向前奔去,嘴边的草都没啃完还剩半截。

追风猛地追出去,林笑却身形倏地后仰,惊慌地攥缰绳却抓了空,不过一刹,秦泯就翻身上了马背。

“坐稳了,”秦泯一手抱住林笑却一手攥住了缰绳,“踏雪跑得很快的。”

疾风中,秦泯的声音明明就在耳畔,却有些失真。

“我忘了跟世子说,踏雪也是日行千里的名马,它虽懒,但从不逊于追风!”

林笑却开口欲回,一张口就是满嘴的风,刚刚的惊险还在脑海回荡,他缓了好片刻才道:“所以,你根本就没打算让我坐慢马。”

无论是踏雪还是追风,都不是慢吞吞的温顺的慢马。

踏雪或许就是个幌子,秦泯担心他害怕,用踏雪表面的懒惰闲散哄他。

秦泯大笑着:“既来了这洛北,怎能不吹吹狂风!世子,您要是让这风吹病了,在下任打任骂任你罚,但若世子没吹病,就跟在下交个朋友吧!”

快马疾风,林笑却也笑起来,恐惧退去,他感受到了无法形容的自由的欢快:“再快些!追上踏雪!”

“追上了,我就交侯爷这个朋友!”

秦泯大笑着快马加鞭,踏雪也不服输,向着午后的烈日狂猛奔远。

林笑却感到夸父追日的豪迈,疾风打得他脸疼,可他心里满是畅快。

风沙尘埃,赤日烈马。

秦泯追上了踏雪。

踏雪一被追上,立马变得闲散,跺跺马蹄四处看哪里有草。

那半根没啃完的野草掉在了半道上,踏雪颇为可惜。

林笑却被秦泯扶了下来,林笑却晕眩着笑着,但才走出一步,大腿内侧的疼意就翻涌而来。

他擦伤了。

但他不想显得这么病弱,面上不显,强忍了下来。

秦泯将马背上挂着的酒囊取了下来,扔给林笑却:“接着!”

林笑却险险接住。

秦泯笑:“我既追上,那就是世子爷的朋友了。如此佳事,怎能不干一杯!”

林笑却拿着酒囊,疾风的兴奋还未过,打开酒囊就跟秦泯干了。

“好辣!”林笑却呛了几声。

秦泯道:“北地冷,直辣得人烧起来才是好酒。”

但见林笑却还要再饮,连忙道:“君子之交淡如水,世子爷净喝酒,倒衬得我像个小人。”

林笑却笑:“什么歪理。”

秦泯也笑,他只是想让小世子尝尝快马好酒的欢畅,可不是真想让小世子病倒。

秦泯还欲再言,倏地却有一箭从林中射来,直冲林笑却。秦泯神情霎冷,拔出刀猛地上前断了箭,大喝道:“谁!”

难道是陛下欲除了他!

一个人在林中奔逃,一脚踩空滚落到了林笑却身前。

他后面还跟着一行人拿着弓箭追杀。

秦泯喝道:“来者何人!竟敢借秋狩杀人!”

来者丞相之子荀遂是也。

他箭法不准,竟叫这贱奴到处逃窜,还惊动了其他人。

怒气上头,也不管有没有别人在场,拉弓还欲再射。

一旁的人看清前方两人,吓得直接拍开了荀遂的手。

他这箭法本就不准,射中那奴隶还好,要不小心伤了贵人,他有丞相撑腰,他们这些背景不咋地的可就完蛋了。

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+
我养的小情侣又在玩什么?

我养的小情侣又在玩什么?

霜桑叶
每个耀眼夺目的男主身边,都有个性情互补的好友,有个低调全能的助理,有个武力爆表的保镖,有个厨艺精湛的厨师…… 好巧,都是我。 我叫程续,积分榜第七的顶级游猎人。 不过,旁人提到我时,总会再送我一个身份——白鹭少主的男宠。 啧,这委屈我受了整整四年。 看在工资的份上。 万幸,今年,那糟心家伙终于有喜欢的女孩子了(见色起意也算的话),我的名誉有救了。 不过,要伺候的人又多了一个。 得加钱。 二编: 她
都市 连载 8万字
在全员主角世界吃瓜

在全员主角世界吃瓜

羽轩W
文案第一人称,正文第三人称。预收《路人她只想过平静生活》专栏可收藏!本文文案:我叫阿言,从小到大,我都能看见一些奇怪的东西。比如——小学时,新来的邻居谭姨家有着一对全能天才龙凤胎,头顶有着“绝世天才小宝贝”的光环,三岁倒背如流英汉大词典,五岁精通中西乐器,七岁黑进某国数据库......而我,从小就在这样的别人家孩子身边长大,惨无人道,惨绝人寰,惨遭对比。为了逃离别人家孩子的对比,中学我特地报考了私
都市 连载 49万字
穿到星际养皇帝

穿到星际养皇帝

决绝
戚时宴在末世饿死后,穿成了星际帝国皇太子的未婚夫。 原主很惨,被未婚夫背叛,被全网群嘲就算了,还在参加直播节目时发生意外,不慎流落荒星,并中毒身亡。 荒星很原始,但戚时宴看着眼前茂密的丛林,可怕的野兽,不争气的眼泪从嘴角流下。 美食!我来了! 荒野求生期间,戚时宴捡到了一个受伤的男人。 这个男人处处符合他的审美,戚时宴当即决定要踹了出轨的未婚夫,让这个男人当自己的伴侣。 *** 皇太子的未婚夫戚时
都市 连载 35万字
第一次做人

第一次做人

雾十
顾临临上辈子是只猫。是一代权相顾非臣的猫,人人都说顾相弄权欺世、不近人情,早晚有天会不得好死。但只有顾临临知道,阿爹会在四下无人时,摸着它油光水滑的毛毛轻声说:“谁是阿爹最可爱的宝宝啊?是我们临临啊。”这辈子骤然变成人类幼崽,三头身,两脚兽,顾临临小朋友被吓的手足无措。下意识就用一双小肉手拽住了路过叔叔的西装裤腿,想要求救。结果一抬头才惊喜发现:是爸爸啊!无cp,人类幼崽文,主亲情向。爸爸就是上辈
都市 连载 32万字
和大佬穿回七零

和大佬穿回七零

木妖娆
【22:10更新】中学教师苏窈同捐赠教学楼的大佬同坐一车时,发生了车祸。一醒来,她和大佬不仅穿回了七十年代,还成了育有一双儿女的夫妻。苏窈成了家里没脾气的老黄牛,大佬则成了村子里有名的二流子。一家破屋,家徒四壁,四面漏风,一家四口饿得面黄肌瘦。大佬将来一定会在这困境中大杀四方,她只需要跟在后头躺平就够好,但那是以后的事情。现在不仅背有极品,前边还有一对嗷嗷待哺的儿女。而她面临最棘手的且最难为情的事
都市 连载 17万字
亮剑:我有一间小卖部

亮剑:我有一间小卖部

燕雀MKII
传说在平安县里有一间小卖部,里面可以买到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。比如有啤酒、饮料、方便面,还有头油、发蜡、护发素,当然也有枪支弹药大砍刀这些。东家徐三是个买卖人,来了都是客,绝对不会出现店大欺客的问题。
都市 连载 244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