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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间,也不知道刘达溜到哪儿去,把他们放养在隐蔽处的三匹骏马骑回来。

他一马当先的骑在前面,后面两匹骏马的马背上虽然没有主人,却很有灵性的跟着前面的骏马飞奔,绝不会掉队。

肖筱就算是不懂马匹的好坏,看那气势雄壮,膘肥体壮,四蹄生风的骏马飞奔过来,那强健的铁蹄,顺滑发亮的马毛,只要她眼睛不瞎,就知道这马很贵。

和吴家的马一比,就像是千万豪车和普普通通计程车的区别。

“好威风啊!”她羡慕的眼里冒#号,下定决心,真女人一定要会骑马!要有骏马!

等何爽他们回来后,李霁很客气的一抱拳:“山高水长,诸位多珍重!”

话未说完,三人立刻骑马潇洒的离开,让肖筱嘴角流下羡慕的泪水。

从现在起,她打心眼里认定,骑马,那才是逃难最快的,正确的打开方式啊。

原本坐着马车,自觉得很有排面,也很威风的吴太太也遗憾的看着三骑骏马绝尘而去。

早知道,自己就不让女儿那么矜持了,看李公子的样子,就知道家世不会差到哪儿去,要是早点见面多了解一下。

就她看来,能有随从不稀罕,但是连随从都能骑骏马,就说明那李公子家境富裕。

毕竟那样的骏马,最起码得两三百两银子一匹,还是有市无价的那一种。

就这几匹骏马,都快赶上自家的身家了,这说明李公子家世非富即贵。

可惜他们的骏马太晚出场了,要不然她也不至于一直在犹豫,担心李公子不值得投资。

原本肖筱他们是准备吃了午饭就启程的,但是现在要把野猪收拾好,那就干脆准备留在此处过夜了。

这野猪不小,现在天气又热,肖有福干脆低价卖了五十多斤给另一批打尖休息的过路人,也挣了一两多银子。

这野猪也不要本钱,等于是白捡了的银子。

然后他们和吴家也是四个大锅一起煮肉。

野猪肉的味道比不上家猪,肉柴还有腥膻味。

幸好肖家是杀猪的,能把猪肉收拾的很干净,吴老板以前是开酒楼的,知道用醋擦野猪肉能去腥膻味,炖肉的时候,还加了不少黄酒白酒,把喜欢喝几口的肖有福心疼的不行。

他就化悲愤为食欲,敞开肚皮连汤带肉足足吃了三大碗肉,吃的满嘴流油,最后把他给撑的忍不住打饱嗝。

当然不止他一个人吃撑了,而是肖家和吴家二十一个人都吃的饱饱的,不想动弹。

肖有贵躺在草地上,摸着鼓起来的肚子感慨:“亏咱们家是卖猪肉的,这还是有生以来,第一次吃肉吃到饱啊!”

不能想,一想就想流下辛酸泪。

吃饱喝足后的肖二郎也有心情摇头晃脑的念诗了:“昨日入城市,归来泪满巾。遍身罗绮者,不是养蚕人!古来皆有之啊!”

肖老婆子听不懂,但是这不妨碍她欣慰冲有出息的二孙子慈爱的笑了笑,转过脸又能变脸,瞬间拉下脸,没好气的瞪了小儿子一眼:“哪能这么胡吃胡喝呢?那还要不要过日子啊?”

虽然她也吃撑了,但她也是真的心疼,主要是天太热,肉放久了会有味道。

这么多肉,要是用盐抹了,倒是能多放一两天。

但是盐也要钱,再说她也没老糊涂,知道在外少不了盐,先前那些人就想用米面银钱换盐呢?

这么一想,她也是舍不得盐,干脆泡了些笋干,黄豆和野菜,加上野猪肉一次煮了,晚上大家都好好的饱吃一顿,剩下的明儿还能再吃一天。

不过她还心疼的唠叨:“可惜没把猪血带回来,要不然还能煮一锅猪血呢?”

肖大郎他们也撑的不想动弹,靠着树坐着,开始幻想:“肉可真好吃啊,要是让咱们再遇上头野猪就好了。”

肖老爷子听得直摇头,严厉警告:“野猪能一下子就把碗口粗的树给拱断,就你们几个,就算是野猪送上门也只能赶紧跑远点。”

他是真怕孙子们年轻气盛,遇上野猪不知道轻重,还真的妄想去逮野猪。

现在两个儿子伤还没好全呢,要是孙子们再出点什么事,那日子就没法过了。

肖筱也跟着附和:“就是,要不是李公子他们帮忙,你们现在估摸着就看不到我了。”

“再说,野猪肉能有养的猪肉好吃嘛?”

“等咱们安顿下来了,多买点猪肉,让你们吃个够。”

她是唯一只吃了一碗肉的人。

主要是中午的狍子肉太鲜美嫩滑了,现在吃到野猪肉,那嘴巴和胃都在抗议。

这让她明白,养刁了嘴很容易。

反正不等她练成百发百中的箭法,她是不敢招惹野猪了,毕竟还是小命更重要。

不过这一顿野猪肉,还是让肖家和吴家人记忆特别深刻。

因为大家都很久没吃这么有油水的,吴太太和女儿,还有肖家老两口,以及吴氏都闹肚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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